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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九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校内选拔赛的预备通知

各单位:

  由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教育部、中国社会科学院、全国学联、省级人民政府主办的“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已成功举办十八届。作为全国最具代表性、权威性、示范性、导向性的大学生竞赛,始终坚持“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迎接挑战”的宗旨,在促进青年创新人才成长、深化高校素质教育、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在高校和社会产生了广泛、良好的影响。

       为进一步引导和激励青年学生实事求是、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多出成果、提高素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校园课外学术科技活动蓬勃发展,发现和培养一批在学术科技上有作为、有潜力的优秀人才,为2025年全省、全国第十九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做好优秀作品的选拔培育,现启动我校第十九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校内选拔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学团、创新创业工作的校领导担任,成员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教务处、研究生处、人文社会科学处、科学技术处、融合发展处、创新创业学院、网络信息中心、团委等单位负责人及各学院院长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团委,负责各项工作的组织与协调。

  各学院要成立本学院第十九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教学、学团、科研的学院领导担任,成员由团委书记、教学秘书、科研秘书、科创指导教师等组成,全面负责本学院的“挑战杯”竞赛参赛工作。

二、参赛资格

  凡2025年6月1日以前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在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都可申报作品参赛。

三、竞赛时间

  院级选拔赛于2024年11月25日前完成,校级选拔赛于2024年12月中旬举行,预计省赛、国赛于2025年4月至2025年11月举行。

四、竞赛作品内容

  参赛作品申报分三类: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科技发明制作。

  1.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限本科生参加):“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复制比”不高于20%。机械与控制类(包括机械、仪器仪表、自动化控制、工程、交通、建筑等);信息技术类(包括计算机、电信、通讯、电子等);数理类(包括数学、物理、地球与空间科学等);生命科学类(包括生物、农学、药学、医学、健康、卫生、食品等);能源化工类(包括能源、材料、石油、化学、化工、生态、环保等)。

  2.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复制比”不高于30%。支持围绕发展成就、文明文化、美丽中国、民生福祉、中国之治等5个组别形成社会调查报告,也可以按照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6个学科报送社会调查报告。

  3.科技发明制作:包括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能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分类同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

五、竞赛作品要求

  1.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2025年6月1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

  2.可分为个人和集体申报作品。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2人;凡作者超过3人的项目,或不超过3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每个项目指导教师不超过3名,集体作品的作者必须均为学生且团队成员不超过8人。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至本科生、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类进行评审。

  3.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中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含“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主办单位参与举办的其它全国性竞赛的获奖作品)等均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4.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要求具有较高的学术理论水平。科技发明制作类作品要具有实际应用价值和创新意义。哲学社会科学类参赛作品在选题上要关注现实、具有鲜明的时代感和创造性。哲学社会科学类参赛作品调查报告类每篇应在15000字以内,论文类每篇在8000字以内。为党政部门、企事业单位所作的各类发展规划、工作方案和咨询报告,已被采用者亦可申报参赛,同时附上原件和采用单位证明的复印件和鉴定材料等。

  5.鼓励申报已在各类核心期刊发表或已申请科技发明专利的优秀学术科研成果。

六、注意事项

  参赛作品涉及下列内容时,必须由申报单位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评审:

  1.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须有省级以上农科部门或科研院所开具的证明;

  2.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须有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的证明(证明该项研究的过程中未产生对所研究的动植物繁衍、生长不利的影响);

  3.新药物的研究,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鉴定证明;

  4.医疗卫生研究须通过专家鉴定,并最好附有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

  5.涉及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的研究,须有国家相关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

七、时间安排

  1.宣传发动(2024年10月)

  各学院要积极宣传发动师生参与竞赛,积极承办“挑战杯”训练营并引导学生参加各项培训活动,认真组织学习解读“挑战杯”竞赛章程等材料,通过训练营、宣讲会、主题班会等形式扩大“挑战杯”竞赛的覆盖面、吸引力和参与度。

  2.院级初赛(2024年11月)

  本阶段分为作品申报和院级初赛两个阶段。作品申报阶段,参赛学生须认真完成作品,并填写《竞赛作品报名表》(附件1)和《竞赛作品申报书》(附件2),制作竞赛答辩PPT,各学院团委汇总参赛学生作品。院级初赛按竞赛类别分组,由学院组织,可采用现场答辩、专家评审等形式遴选出优秀作品,并列好推荐顺序。院级初赛须11月25日前完成。院级初赛完成后,各学院团委将学生《竞赛作品报名表》(附件1)、《竞赛作品申报书》(附件2)、《竞赛作品推荐统计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于11月25日前发送至邮箱(lcdxtzb@126.com),纸质版盖章后报送至校团委205室。

  3.校级决赛(2024年12月)

  校团委在院级初赛优秀作品中遴选出一批优秀项目进入校级决赛阶段。校级决赛采用综合展示、现场答辩、专家评审等形式进行,校团委将邀请校内外专家对作品进行现场评审及指导,各参赛学生和团队须提前准备答辩PPT、作品介绍视频(flv格式)以及作品介绍海报作为展示素材,决赛具体方案另行通知。

  4.立项培育(2024年12月—2025年4月)

  根据校级决赛情况确定重点培育项目,按照《聊城大学全国大学生“挑战杯”“数学建模竞赛”“英语竞赛”管理与奖励办法(试行)》(聊大校发〔2017〕24号),对于完成立项培育任务的团队划拨培育经费,进行项目培育提升。

  5.全省、全国竞赛(2025年5月—2025年11月)

  学校将按照第十九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相关要求,做好参赛的组织工作,及时报送优秀作品参加省赛、国赛。比赛结束后,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获奖团队、优秀指导教师、优秀组织单位等进行表彰奖励。

八、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挑战杯”系列赛事是推动学生参与学术科技创新实践、发现和培养创新型人才、深化学生素质教育的重要载体,也是我校强化科技创新氛围、展示科技创新成效、扩大教学科研成果、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途径。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工作提标、落实提效,确保组织发动做实、服务保障做细、调度管理做精。要聚焦国家和山东省重大发展战略,建立科技创新项目池、导师库,统筹做好作品选题和项目培训,扎实完成院赛初评和校赛选拔的组织参与工作,为备战第十九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打好基础。

  (二)广泛动员,营造氛围。要借助“创新 创业 就业大讲堂”“科创故事分享会”“挑战杯”训练营等载体,通过主题班会、榜样宣讲等方式,广泛运用网站、微博、微信等媒体平台,加强对往届获奖个人和优秀作品的宣传,全方位、多层次、有重点地强化比赛的组织动员,使“挑战杯”的品牌更加深入人心。要在师生中广泛发动、精心组织,鼓励学生特别是高年级本科生和研究生积极参与,发现、凝聚、培养一批在科技创新上有潜力、有作为的优秀人才,强化模范引领,引导和激励更多学生积极投身学术科技创新实践。

  (三)坚持宗旨,积极备赛。各学院要坚持育人宗旨,把人才培养作为“挑战杯”工作的首要目标,按照比赛要求本着认真、公正、科学的态度,对参赛项目和参赛人员进行严格把关,确保参赛团队履行竞赛程序规范,参赛项目材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要整合资源、凝聚力量,坚持选拔与培养并重,有计划、有步骤、严要求、高质量地统筹做好指导教师、专家队伍和学生科创团队建设,为参赛团队在经费、场地和指导上做好支持与保障,切实将“挑战杯”打造成为我校大学生提高科技创新意识、磨砺自立自强精神、锤炼科创攻坚能力的青春舞台。

联系电话:0635-8239669  赛事邮箱:lcdxtzb@126.com

附件:

       1.聊城大学“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作品报名表

  2.聊城大学“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作品申报书

  3.聊城大学“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作品推荐统计汇总表

  4.作品类别代码表

 

  2024年10月12日 

  聊城大学“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工作领导小组